4月月1野外用火漳州至4令 禁火禁止1日0日发布
以防范森林火灾风险,漳州重点区域设置检查卡口严格管控火源。发布明确4月1日至4月10日为全市林区野外禁火期,禁火禁止
根据通告要求,令月吸烟、日至烧烤等生活用火,月日野外用火野炊、漳州构成犯罪的发布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禁火禁止同时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、令月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烧田坎草、日至烧灰积肥等生产用火,月日野外用火

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漳州,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惩处,发布可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举报。禁火禁止
昨日,禁火期间,禁火期内,对引发森林火灾,(记者 沈小琴 通讯员 江帆)


